為進一步提高絮用纖維制品執法打假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根據2013年全國執法打假工作情況,中國纖維檢驗局日前印發《關于調整2014年全國絮用纖維制品及再加工纖維生產加工集中地名單的通知》,對2014年全國絮用纖維制品及再加工纖維生產加工集中地進行調整,共涉及7個省的16個地區。
《通知》要求,列入集中地名單的所屬地方市級纖檢機構(沒有市級機構的由省級機構實施)要制定具體監控工作方案,切實落實監管責任,加強地區整治規范,省級機構要加強轄區內整治監管工作的督促落實和檢查指導。各地要進一步加強對本轄區內再加工纖維生產使用情況及絮用纖維制品生產情況的監管,防止集中的、惡性的絮用纖維制品和再加工纖維質量違法行為發生。